网站公告列表

  没有公告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义蓬二小 >> 信息中心 >> 学校信息 >> 一周工作 >> 文章正文
  萧山区2008年教师、实验、教育管理            【字体:
萧山区2008年教师、实验、教育管理
作者:萧教[200…    文章来源:萧教[2008]69号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4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文件

萧教[2008]69

 


萧山区2008教师、实验、教育管理

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意见

 

各直属学校(单位)、高中、镇中心辅导学校、街道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心幼儿园:

    进一步规范职务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根据省、市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2008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务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区学校(单位)中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符合《试行条例》中的任职条件和申报条件者都有申报和被推荐的资格。

二、严格控制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

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执行萧山区人事局核定的结构比例标准。对中、高级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已达到或超过的单位可控制推荐数量,并实行评聘分离,择优聘任。

三、规范教师职务推荐程序

教师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应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申报材料在上报前,必须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在职称评审中推行公示制的意见”要求,将推荐人员的基本情况在学校(单位)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公示35个工作日(应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申报对象所在学校(单位)必须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材料确认表”中注明:“符合            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对象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对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申报推荐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并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同时视情况对所在单位、有关教师进行通报批评,以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结束后,区教育局将在萧山教育网上公布评审结果。教师职务推荐评审的其它工作程序仍然按原规定操作。

四、保证教师职务推荐质量

各学校(单位)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中,要严格执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把握“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考核,择优晋升”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大选拔优秀中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力度,对教书育人、业绩突出、师德高尚的中青年教师要予以优先推荐晋升。

五、加强教育均衡,职务评审政策向农村倾斜

为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缩小区域内部城乡教育差距,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已将城乡中小学的高级教师(小中高)职称所占比例的均衡度作为教育公平、和谐发展的考核指标,以促进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为鼓励较优秀或相对优秀的教师长期在偏远地区或农村中小学安心任教。今年起,教师职务评审政策将有所倾斜,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比例。

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一)关于教师资格的要求。

凡申报中专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应依法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

   (二)关于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三)关于学历的要求。

195511以后出生的,凡高中教师(包括普高、职高)晋升高一级职务须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须具有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实验系列晋升高一级职务及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小中高教师职务须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中专教师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及职教专业课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的,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教育管理专业人员晋升高一级职务,根据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精神,须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是1970年以前大专毕业的。对于后学历问题,根据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精神,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人员,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可以相加计算,达到任职时间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关于资历的要求。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小中高、副研究员、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分别具备聘任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小学高级教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5年及以上资历。任职时间计算到职评当年年底(下同)。

2.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专讲师、小学高级(幼儿园高级)教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应分别具有聘任中学二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研究实习员、助理实验师职务4年及以上,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5年及以上资历(小、幼一级教师申报小、幼高级职务,如系本科学历,聘任小、幼一级教师职务4年及以上资历)。

3.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和成人教育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在教学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可直接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规定是:中师毕业,从事小学或幼儿园教学工作满5年;大专毕业,从事初中、小学或幼儿园教学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1年;所学专业与任教专业不对口,原则上要延长一年定级。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人员,可初定为“助理级职务”;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中学教学满三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教学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教学工作须满一年),可初定为“中级职务”;教科研人员初定或评审中级职务的须实际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博士学位者除外);评审高级职务的须实际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满二年。

4.从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级转任到现岗位,应在本岗位试聘1年,经考核合格,原任职务年限与现任职务年限可合并计算。

(五)关于班主任龄的要求。

中学、中专教师申报高级职务的,须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5年及以上;申报中级职务的,须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3年及以上。

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小中高职务的,须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7年及以上;晋升中级职务的,需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本科3年及以上,专科4年及以上,中专5年及以上;

体、音、美、劳技、计算机教师申报中级职务须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及以上,申报高级职务须担任班主任工作2年及以上,另外需常年组织、辅导学生体、音、美、科技等课外活动,并达到比照班主任龄的相应年限(下同)。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获得者,原中学一级教师职务系初定的,现申报高级职务须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及以上。

担任4个班及以上的年级组长、8个班及以上的学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专职团干部、担任全校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和全校住校生生活指导教师的年份,可视作折算担任班主任龄。任副班主任的,两年可折算一年班主任龄。任教研组长的三年可折算一年班主任龄。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年限可视作折算担任班主任龄。同级职务转评,班主任龄不作要求。

   (六)关于普通话的要求。

195511日以后出生的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定职务或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偏远农村任教满20年现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19651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19651231日前出生的职教专业课教师获得相应专业(工种)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双师型教师的非教师系列职务),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实验和教育管理系列初定或晋升高一级的职务,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七)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

根据浙人专[200658号文件精神,从2007年起,凡年龄在50周岁(5812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的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验和教育管理系列的晋升中级职务的应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晋升高级职务的,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根据省、市人事部门有关精神,凡在2006年底前取得的《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2000/xpoffice)》证书, 晋升中、高级职务的有效期至2008年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

2.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的;

5.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

   (八)关于继续教育的要求。

凡要求初定职务或晋升高一级职务的教师、实验系列均应取得相应职务的继续教育结业证书。对于由其他系列转评为中专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系列的,原为教师并已按要求参加了教师职务继续教育培训的予以认可,其他均应参加教师职务继续教育培训,并要取得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分。

   (九)关于论文方面的要求。

1.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和实验师职务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并至少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在刊物上发表或获奖,或经中学高级教师评审认定“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或实验师论文要求”的教育、教学论文或课件、案例。申报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可参照执行。申报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职务的须提交二篇以上任现职以来理论联系实际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学术论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的论文,或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二等奖,市地级三等奖及以上。

2.凡申报中专讲师的,须至少提交一篇任现职以来参编的教材、教参、教学文章或公开发表、获奖的教学论文,或曾在本系统市级及以上范围交流、推广的论文。

3.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应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的两篇论文(含科研报告、著作、案例、课件等)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行政领导、中层干部可有一篇关于教育教学管理方面论文,班主任可有一篇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论文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已获区、县(市)中学专题论文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省、市级论文评选中获合格论文及以上奖项。据浙教人[200771号文件精神,今年起凡申报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提交的论文须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区级一等奖、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目前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在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只需提供三篇论文,其中一篇为代表性论文,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申报中专高级讲师的须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的两篇论文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获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申报教育管理副研究员和高级实验师职务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两篇以上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学术论文,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有专著。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是当年531日以前已发表的(晋升中学高级及小中高职务的论文要求详见杭教人[200716号文件)。论文的鉴定结论任现职期内有效。

4.同级职务转评的,原为教师的论文不作要求,其它系列转评的论文要求同教师。

   (十)关于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问题。

凡申报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在任现职以来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基础上,必须符合省职改办制定的《部分系列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试行)》(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精神。申报破格晋升职教专业课高级教师职务的,必须符合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人[2001279号)文件精神。申报破格晋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验系列高级职务的,必须符合浙江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精神。凡破格晋升中级职务的,必须符合杭人[2004242号文件中关于破格晋升中专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条件的规定;破格晋升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中级职务的必须符合《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

凡需破格晋升的,须由所在单位填写《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报区教育局审批,经区职改办审核。晋升高级职务的须报市人事局审批。

   (十一)关于中专教师职务评审和刚到年限问题。

凡原是中专教师,现仍在中专教育岗位工作的,允许继续评审中专教师职务,学校可按中专教师职务要求推荐。对刚到晋升高级职务最低年限的人员,由学校填写《刚达到晋升高级职务年限人员推荐表》,于82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职改办。

   (十二)关于受行政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问题。

如表现好,改正错误的可以申报。一般警告处分满半年、记过及记大过处分满一年、撤职及开除留用察看满二年后被解除处分的,可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凡违反计划生育、行风建设、师德师风的人员以及去年未参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年的评职资格。

(十三)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后的职务转评问题。

转评的条件是在新岗位上工作满一年,具有新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合格学历、普通话证书、计算机证书等条件,经考核能履行相应职务岗位职责。申报时仍须填写各种评审表,经学校(单位)教师职务评审小组推荐,由上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审定。工作岗位变动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十四)关于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与外语考试问题。

凡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实验师、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职务者均须参加由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职务者除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外还将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的说课与论文答辩。凡年龄在40周岁(68123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人员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高级实验师、教育管理副研究员还须参加外语水平的考试。晋升中学高级职务外语考试的合格成绩三年有效(例:08年取得的合格成绩到2010年底前有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外语可以免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3.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4.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专讲师任职资格的。

5.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6.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7.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8.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9.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0.在农村镇(含新塘、蜀山街道)及以下基层学校(小学、初中、幼儿园)工作的教师。

   (十五)关于相关证书的时间问题。

根据教育系统特点及职评要求,凡当年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的,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为831日,班主任龄计算到当年7月底。

   (十六)关于农村任教(支教)工作要求。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凡19701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初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须有在农村全职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经历;高中教师也要有在农村或欠发达地区任教一年的经历;省一级重点中学(含职高的文化课,下同)的教师可到其他高中或初中支教,省二、三级重点中学的教师可到非等级高中或初中支教。支教时间以任教以来计算,可以累计。

   (十七)关于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申报要求。

凡属于教师编制,从事团组织、少先队、班主任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者(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例”),可评审德育学科教师职务。对申报德育学科教师职务的,着重考察申报者“育人”实绩,对教学工作量要求可适当放宽。各单位在评审推荐中要严格把握条件,不搞照顾,申报对象的“典型事例”必须先在学校进行公示。

(十八)教育管理、实验职务申报要求。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其学历、资历条件按照“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执行。对转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在学历上暂不作要求。

(十九)职教专业学科教师职务的申报要求

凡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另外,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的技术创新和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二十)教育管理、实验职务申报要求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对象,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其学历、资历条件按照“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执行。对转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和实验职务任职资格的对象,在学历上暂不作要求。

(二十一)对于教育教学水平确实较高,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贡献的,在学历、资历、考核证书、班主任龄、论文等方面有欠缺的,也可予以送审。

七、其它事项

(一)凡申报职务者,需报送有关评审材料中的表格(包括评审表、综合表、上报名册等)届时均可到萧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xsedu.zj.cn)“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并要求用A3A4纸打印。

(二)本意见作为今年我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验、教育管理系列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其他未尽事宜仍按原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意见自下文之日起施行,并由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教师职务评审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时效性较强的工作,希各校(单位)认真学习职改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掌握任职和申报条件,按规定程序认真进行推荐,保质保量地做好今年的教师职务评审工作。

    附件:12008年各职级报送材料一览表;

          22008年职评工作时间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   意见                                                                       

   抄送:杭州市教育局,萧山区职改办,区政府办事服务中心、档案局、

         图书馆。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9印发


 附件1

 

2008年各职级报送评审材料一览表

中专

中学

小学

实验

教管

 

 

高讲

讲师

助讲

中高

中一

中二

小中高

小高

小一

高级

中级

高级

中级

 

1

教师职务评审表

3

2

 

2

2

 

3

2

 

3

2

3

3

 

2

任职资格呈报表

 

 

1

 

 

1

 

 

1

 

 

 

 

 

3

现任职务评审表

1

1

 

1

 

 

1

 

 

1

 

1

1

 

4

评审综合表

60

20

 

30

5

 

70

5

 

70

5